應清楚定義每個KPI的內涵和外延,以避免歧義。所謂“可測量”是指效益指標是定量的或行為的,可以獲得驗證這些效益指標的數(shù)據(jù)或信息。KPI指標是對工作目標的分解。為了使KPI指標具有較低的清晰度,必須對評估內容進行劃分,直到可以間接評估KPI指標。所謂“可實現(xiàn)”是指效益指標可以通過不懈實現(xiàn),避免設定過低或過高的目標。KPI指標應反映工作的主要要求。直觀的結構可以縮短評估信息處理和評估過程,提高評估效率。所謂“現(xiàn)實”是指效益指標是現(xiàn)實的,可以證明和觀察,而不是假設的。所謂“時限”,是指在效益指標之中使用一定的時間單位,即設定完成這些效益指標的時限,這也是注重效率的表現(xiàn)。第三,實施原則。KPI考核順利的關鍵在于實施。因此,企業(yè)應形成強勁的實施文化,不斷消除KPI考核實施之中的各種艱難和障礙,為了使KPI考核真正成為推動企業(yè)管理創(chuàng)新、提高效率的精確手段。
結合目前呼叫中心的缺乏,建立了一套自然科學的考核指標體系。目標是幫助呼叫中心實現(xiàn)并提高客戶滿意度、忠心度、產(chǎn)品和服務績效、效率和員工滿意度,并衡量與客戶相關的關鍵流程和支持流程的服務、質量和成本績效
相關衡量指標包括:及時性(即在目標周期時間之內完成的事務的比例,如平均值響應速度)、積壓(已接收但未處理的事務,如平均值周期延遲)、呼叫放棄率、準確性(如受監(jiān)控呼叫的錯誤率、致命錯誤率和非致命錯誤率)、呼叫質量(如電話監(jiān)控總分)、最劇烈次數(shù)(如每個時段的來電次數(shù))、流程級效率(如客服代表利用率、平均值受理時間(AHT))、資源利用率(如資產(chǎn)利用率、人力利用率)呼叫中心必須根據(jù)高績效機構的可比數(shù)據(jù),為各項衡量指標設定相應的目標,并確保這些目標必須符合方向說明和戰(zhàn)略規(guī)劃。